2011年10月的一天晚上八点多,许某和朋友王洋、张浩等人相约到巴南区体育场附近的KTV喝酒唱歌。“我们玩得很开心,总共喝了二十多瓶啤酒。”许某说,他们一直玩到第二天凌晨一点左右,当时大家都喝醉了。
“我当时很兴奋,就提议再去吃点烧烤。”许某驾驶着自己的沙滩摩托车搭着王洋和张浩到了大江厂后门旁的一家烧烤摊吃东西,并且继续在那儿喝啤酒。
许某三人喝了三四瓶啤酒之后,就一直坐在那里聊天。“可能是我们说话声音有点大,隔壁桌一个男的一直瞪着我们。”许某越看越不顺眼,乘着酒劲上来了,他对着那名男子大吼了一句:“盯啥子!”
没想到,那名男子还在瞪着许某,于是,许某顺手就将座位下的一个空啤酒瓶提起来扔向对方。
啤酒瓶没有砸中,那名男子立刻站起来冲向许某。“你想怎样?”双方互相抓住了对方的衣服,开始厮打。这时,王洋和张浩也上来帮忙,三人围着这名男子狂打。突然,许某摸出了随身携带的小刀,一刀捅向该男子。
男子受伤后,顺着公路往鱼洞方向跑,许某这时才有些清醒过来,没有再继续追打,回了家。
许某回家后,越想越后怕,于是把这件事告诉了父母。随后,父母陪着他来到鱼洞派出所自首。据调查,被害人徐进左肾破裂,全身多处刀刺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经鉴定,徐进损伤程度为重伤。
近日,巴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许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三年,并禁止他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禁止接触被害人徐进,禁止期为一年。